
✒解鎖要素
| 🗞股利 | |||
| 🗞前期損益調整 | 🗞保留盈餘之指撥與表達 | 🗞每股帳面金額與每股盈餘 |
🗞第一卷軸:前期損益調整

會影響「保留盈餘」的其中一個項目,那便是”前期調整損益”,簡單來說是前期發生的錯誤作調整。
🧾一、前期損益調整之性質
“前期損益調整”是指 以前年度財務報表已經公布後,才發現有錯誤或遺漏,需要在本期財務報表中進行更正。這些錯誤通常會影響到”保留盈餘”,因此必須透過調整分錄來修正,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前期損益發生錯誤
(1)計算、記錄、認定上之錯誤。
(2)會計政策與方法採用錯誤。
(二)前期財務報表公布後才發現有該錯誤。
(三)該項錯誤對損益之影響尚未完全消除,故必須作更正分錄加以更正。
前期損益調整之性質
⭐⭐⭐
前期損益調整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前期損益發生計算、記錄、認定、會計政策與方法採用上的錯誤。
(二)前期財務報表公布後才發現有該錯誤。
(三)該項錯誤對損益之影響尚未完全消除。
🧾二、前期損益調整之記錄與表達
前期損益調整是因前年度損益之錯誤而發生,故在其正式更正或自動抵銷前必會導致”保留盈餘”之錯誤。
錯誤發生時應調整”該期期初保留盈餘”(借記或貸記保留盈餘)並更正相關資產、負債項目。
更正時必須將相關稅額之影響一併考慮。因前期損益調整不屬於本期損益項目,其稅額並未包含於損益表之”所得稅費用”中,應直接自前期損益調整之金額中扣除,以顯示其淨額。
在保留盈餘表中揭露,顯示更正後的期初保留盈餘。

前期損益調整之記錄與表達
⭐⭐⭐
⭐前期損益調整不屬於本期損益,而直接修正保留盈餘。
⭐因為這不是本期損益項目,稅額不會列在「所得稅費用」,而是直接在調整金額中扣除。
⭐在保留盈餘表中揭露,顯示更正後的期初保留盈餘。
🗞第二卷軸:股利

公司賺得盈餘後,將其分配給股東的部分稱為”股利”,通常按照各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一、與股利有關之日期

宣告日
股利發放須經過股東會決議,宣告日便是股東會決議發放股利的日子。
除息日
於”停止過戶日”前二日。
股票買賣是於成交後二日才辦理過戶,因此在”停止過戶日”前二日前買進之股票才能享有分配股利的權利。
停止過戶日
於”除權基準日”前五日。
為便於公司整理股東名冊,公司法規定自”除權基準日”算起前五日,停止股票過戶。
除權基準日
宣告發放股利時通常會順便決定一個”基準日”作為股利受領人的依據,此乃”除權基準日”。
股利會發放給在該日已登記於股東名冊內的股東,以避免因股市頻繁交易而無法確定股利分配對象。
發放日
公司實際將股利支付給股東的日子。
與股利有關之日期
⭐⭐⭐
(一)宣告日:董事會宣布股利。
(二)除息日:股價調整,買進者不享股利。
(三)停止過戶日:暫停股東名簿過戶。
(四)除權基準日:確認股東名單。
(五)發放日:股東實際收到股利。
🧾二、股利之種類
(一)現金股利
指公司以支付現金方式將盈餘分配給股東。
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有以下先決條件:
(1)有保留盈餘尚未分配。
(2)現金狀況良好而有能力支付。
(3)經股東會同意。
📂補充
⭐股利一經宣告,公司即有支付義務,故”宣告日”應記錄保留盈餘減少、應付股利負債。
⭐”除權基準日”與”除息日”均未造成公司權利義務變動,無須作任何正式分錄。
⭐以現金支付股利後,公司即解除義務,故”發放日”應作貸記現金並沖銷應付股利之分錄。
📂補充-特別股
⭐公司若同時有”普通股”及”特別股”流通在外,已宣告之股利應按”特別股盈餘分配權”的條件先分配給特別股股東,餘額再分配給普通股股東。
⭐”特別股盈餘分配權”視「未宣告發放之股利能否累積至以後年度」而分為以下兩種:
(1)累積特別股:若本期未宣告發放股利,可遞延至以後分配盈餘時一併發放。(累積特別股應得而未發之股利稱為”積欠股利”,在未宣告發放前,公司尚無給付之義務,故不產生應付股利之負債)
(2)非累積特別股:股利一旦無法在本期宣告發放,即喪失權利,以後不得要求再分配。
⭐”特別股盈餘分配權”視「特別股股東能否參與分配既定比率以外之盈餘」而分為以下兩種:
(1)參加特別股:該股東除了取得依約定股利率分配的股利外,在普通股股東分配同一比率的股利後,尚可共同參與分配剩餘的盈餘。
(2)非參加特別股:該股東除了事先約定之股利外,不能再分配額外的盈餘。
(二)股票股利
指公司在分配盈餘時以發行自己的股票按持股比例分配給股東,而非支付現金。
發放股票股利的可能原因如下:
(1)滿足股東分配盈餘之要求的同時,保留現金供作其他用途。
(2)藉由大額股票股利的發放增加流通在外股數,降低公司股票的市價,以促進股票之流通,擴充股東之範圍。
(3)某些情況下,股票股利可以緩課所得稅,因而減輕股東的稅負。
📂補充
⭐公司宣告股票股利並不會使權益總額發生增減,只是將盈餘分配金額從「保留盈餘」扣減轉列為「投入資本」而已。
⭐宣告日股票尚未實際發行,不貸記股本,以「待分配股票股利」科目取代。股利發放日股票實際發行時,再將「待分配股票股利」轉為股本。
⭐一般而言,小額股票股利以”股票市價”衡量股利之金額,大額股票股利按”面額”衡量股利之金額,而大額、小額則以已流通在外股數的20%至25%為準。
⭐股票股利會計處理
(三)清算股利
指公司在”無保留盈餘”的情況下發放的股利。
此種股利不是真正的盈餘分配,而是股東投入資本的退回,通常發生在公司停業或減資的情況。
分配清算股利之情況特殊,應告知股東,且會計處理時不借記”保留盈餘”,而是借記”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時借記”股本”。
股利之種類
⭐⭐⭐
(一)現金股利:以支付現金方式將盈餘分配給股東。
(二)股票股利:以發行自身股票的方式分配盈餘。
(三)清算股利:本質上不是盈餘分配,而是股東投入資本的退回。
🧾三、股票股利與股份分割
股份分割:指公司將每股面額降低,在不變動股本總數的情況下增加發行股份,並按持股比例分配給股東。
例如:原面額$10的普通股有10,000流通在外,進行1股分為2股之股份分割,則必須將面額調降至$5,並額外發行10,000股,使得流通在外股數變為20,000股,股本總數仍為100,000。

股票股利與股份分割
⭐⭐⭐
(一)股票股利:
股票面額:不變
流通在外股數:增加
保留盈餘:減少
投入資本總額:增加
(二)股份分割:
股票面額:減少
流通在外股數:增加
保留盈餘:不變
投入資本總額:不變
🗞第三卷軸:保留盈餘之指撥與表達
基於某些原因,並不是所有保留盈餘都可以用來發放股利,而這種保留盈餘稱為「已指撥保留盈餘」。
🧾一、保留盈餘之指撥
保留盈餘的主要用途是以”股利”的方式分配給股東。
基於某些原因可能部分保留盈餘不得用於分配股利,此種則稱為「已指撥保留盈餘」,其餘可供分配股利者則稱為「未指撥保留盈餘」。
(一)指撥保留盈餘之原因
(1)法律規定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在分配盈餘之前應先將稅後盈餘的10%指撥,即為「法定盈餘公積」,剩餘的才可供分配股利。除法定盈餘公積外,其他已指撥保留盈餘統稱「特別盈餘公積」。
(2)契約規定
“發行公司債”或”向銀行借款”時,可能會在發行條款或是借款契約中規定公司在借款尚未清償前,需指撥部分保留盈餘不得用於分配股利。
(3)自行指撥
公司可能因為”擴充計畫”或”預期損失”等原因自行指撥部分保留盈餘。
(二)指撥保留盈餘之揭露
(1)作正式分錄,並列於主表中
已指撥與未指撥之保留盈餘屬於不同之科目,指撥時:
借記:「保留盈餘-未指撥」或「未分配盈餘」。
貸記:「保留盈餘-已指撥」或「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
當指撥保留盈餘的原因消除後,應將”已指撥保留盈餘”還原為”未指撥保留盈餘”,不論已指撥或未指撥均為保留盈餘的一部份。
(2)不作正式分錄,用括號標示於主表中
於資產負債表中保留盈餘項下以括號說明指撥情形:
(3)不作正式分錄,於報表附註中說明
於財務報表附註中作揭露:
保留盈餘之指撥
⭐⭐⭐
(一)指撥保留盈餘之原因:
(1)法律規定。
(2)契約規定。
(3)自行指撥。
(二)指撥保留盈餘之揭露:
(1)作正式分錄,並列於主表中。
(2)不作正式分錄,用括號標示於主表中。
(3)不作正式分錄,於報表附註中說明。
消失的章節製作中…
🧾三、保留盈餘表與其他財務報表之關係
⭐”保留盈餘”是連接”損益表”與”資產負債表”的一個權益科目。
✏經由”損益表”算出”本期淨利”,將”本期淨利”與其他影響保留盈餘的項目列在一起組成”保留盈餘表”。
✏經由”保留盈餘表”可以得出”期末保留盈餘”,而”期末保留盈餘”為”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的一項。

保留盈餘表與其他財務報表之關係
⭐⭐⭐
⭐經由”損益表”算出”本期淨利”,將”本期淨利”與其他影響保留盈餘的項目列在一起組成”保留盈餘表”。
⭐經由”保留盈餘表”可以得出”期末保留盈餘”,而”期末保留盈餘”為”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的一項。
🧾四、權益變動表之編製
權益變動表是表達某一報導期間權益變動情形的報表。

🗞第四卷軸:每股帳面金額與每股盈餘

此乃評估公司價值與獲利能力的核心指標。「每股帳面金額」反映股東在公司資產中的權益價值,「每股盈餘」則顯示每股能為股東創造多少利潤。
🧾一、每股帳面金額
乃依據帳列之股東權益總額,計算出每一股普通股股東所擁有之權益。

(一)計算特別股之股東權益

(二)計算普通股之股東權益

(三)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每股帳面金額
⭐⭐⭐
每一股普通股股東所擁有之權益。
⭐每股帳面金額=權益總額/普通股流通在外股數
🧾二、每股盈餘
指每一普通股在一報導期間內的淨利或淨損,通常為評估公司獲利能力的指標。

每股盈餘
⭐⭐⭐
指每一普通股在一報導期間內的淨利或淨損,通常為評估公司獲利能力的指標。
⭐每股盈餘=(本期淨利-本期特別股股利)/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附錄:損益表與綜合損益表☝
🔖損益表
若企業無其他綜合損益項目時,以損益表取代綜合損益表。
(一)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若一公司所有損益項目均為”正常營業範圍內”且”經常持續重複發生”,則稅前淨利 – 所得稅費用 = 本期淨利。
若公司在年度中決定”停止部分業務並予以處分”,則稅前淨利 – 所得稅費用 =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損),並應將停業單位損益列於其下方。
(二)停業單位損益
停業單位:公司計畫處分之某一主要且可分離之業務項目或營運區域。
其損益與繼續營業單位之損益分開報導。
📂停業單位損益內容
(1)營業損益:停業單位本期之收入 – 各項成本與費用。
(2)處分損益:處分停業單位淨資產所產生之損益。
(3)評價損益:尚未處分之停業單位淨資產期末依帳面金額與淨公允價值孰低評價所產生之損益。⭐淨公允價值 = 公允價值 – 出售成本
📂補充
所得稅費用已於求出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之前減除,因此列於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下之停業單位損益應扣除其所得稅之影響數,而以稅後淨額表達。
🔖綜合損益表
由本期淨利加列其他綜合損益項目所組成。
其他損益項目:符合IASI收益費損之定義,而未列入本期淨利計算之項目,通常為”未實現之損益”。
📂補充
綜合損益表中之本期淨利期末應結轉至保留盈餘;而本期發生之其他綜合損益,則會使累計的其他綜合損益(即其他權益)發生變動。
其他權益與保留盈餘相同,均為權益中非屬投入資本之項目。
🗂統整 ☝
前期損益調整-前期損益調整之性質
前期損益調整之性質
前期損益調整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前期損益發生計算、記錄、認定、會計政策與方法採用上的錯誤。
(二)前期財務報表公布後才發現有該錯誤。
(三)該項錯誤對損益之影響尚未完全消除。
★★★
前期損益調整-前期損益調整之記錄與表達
前期損益調整之記錄與表達
⭐前期損益調整不屬於本期損益,而直接修正保留盈餘。
⭐因為這不是本期損益項目,稅額不會列在「所得稅費用」,而是直接在調整金額中扣除。
⭐在保留盈餘表中揭露,顯示更正後的期初保留盈餘。
★★★
股利-與股利有關之日期
與股利有關之日期
(一)宣告日:董事會宣布股利。
(二)除息日:股價調整,買進者不享股利。
(三)停止過戶日:暫停股東名簿過戶。
(四)除權基準日:確認股東名單。
(五)發放日:股東實際收到股利。
★★★
股利-股利之種類
股利之種類
(一)現金股利:以支付現金方式將盈餘分配給股東。
(二)股票股利:以發行自身股票的方式分配盈餘。
(三)清算股利:本質上不是盈餘分配,而是股東投入資本的退回。
★★★
股利-股票股利與股份分割
股票股利與股份分割
(一)股票股利:
股票面額:不變
流通在外股數:增加
保留盈餘:減少
投入資本總額:增加
(二)股份分割:
股票面額:減少
流通在外股數:增加
保留盈餘:不變
投入資本總額:不變
★★★
保留盈餘之指撥與表達-保留盈餘之指撥
保留盈餘之指撥
(一)指撥保留盈餘之原因:
(1)法律規定。
(2)契約規定。
(3)自行指撥。
(二)指撥保留盈餘之揭露:
(1)作正式分錄,並列於主表中。
(2)不作正式分錄,用括號標示於主表中。
(3)不作正式分錄,於報表附註中說明。
★★★
保留盈餘之指撥與表達-保留盈餘表與其他財務報表之關係
保留盈餘表與其他財務報表之關係
⭐經由”損益表”算出”本期淨利”,將”本期淨利”與其他影響保留盈餘的項目列在一起組成”保留盈餘表”。
⭐經由”保留盈餘表”可以得出”期末保留盈餘”,而”期末保留盈餘”為”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的一項。
★★★
每股帳面金額與每股盈餘-每股帳面金額
每股帳面金額
每一股普通股股東所擁有之權益。
⭐每股帳面金額=權益總額/普通股流通在外股數
★★★
每股帳面金額與每股盈餘-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指每一普通股在一報導期間內的淨利或淨損,通常為評估公司獲利能力的指標。
⭐每股盈餘=(本期淨利-本期特別股股利)/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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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會計學新論(第十版,李宗黎、林蕙真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