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鎖要素
| 🗞礦產資源 📌提列折耗 | 🗞生物資產 📌原始衡量 | 🗞無形資產之性質與分類 | |
| 🗞可辨認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 |
🗞第一卷軸:礦產資源

礦產資源顧名思義就是指那些需要靠開採的天然資源,這類資產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嗎?
礦產資源主要需要注意的是它們會隨著開採而慢慢減少,因此它們的成本分攤也會與其他資產不同,是使用”折耗”。
📃一、礦產資源性質與會計處理流程
礦產資源是指石油、天然氣、煤氣等天然資源。
其具備以下特質:
(一)礦產資源的蘊藏量隨著開採而逐漸減少。
(二)礦產資源的成本分攤稱為”折耗”。
視為”存貨”的一部分,產品出售時再轉列為”銷貨成本”。
(三)與礦產資源開發有關的設備,在提列折舊時,除考慮本身耐用年限外,尚須考慮”礦產資源預計開採期間之長短”。

礦產資源特性:
⭐⭐⭐
(一)蘊藏量隨開採而減少
(二)成本分攤為”折耗”
(三)開採設備需考慮”礦產資源預計開採期間之長短”
📃二、成本或折耗基礎之決定
礦產資源的成本決定有兩種狀況:
(一)購買他人已發現、已探勘成功之礦源
購買時所支付之約當現金價格(含佣金、規費等一切必要支出)即為其成本。
(二)自行探勘開發取得
(1)取得成本:
✏為取得礦產資源蘊藏地點之所有權或使用權所支付之花費。
取得成本發生後若證明確實蘊藏礦產資源,則成為折耗基礎之一部分,否則視為損失全數沖銷。
(2)探勘評估成本:
✏指取得探勘權以便鑽測是否有蘊藏礦產資源,並評估開採技術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商業價值而發生之成本。
由於礦產資源須經過多次探勘可能才有一次成功機會,因此評估成本是否全部認列為資產,分有兩派說法:
⭐全部成本法:
不論成功或失敗,將全部探勘的相關支出均列為礦產資源之成本。
⭐探勘成功法:
探勘失敗之相關成本認列為費用,僅探勘成功該次成本列為礦產資源之成本。
(3)開發成本:
分為”有形的設備成本”及”無形的開發成本”兩部分。
⭐有形的設備成本:
通常設備成本並不計入礦產資源成本,而單獨列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
⭐無形的開發成本:
指探勘成功後,實施的開採前置作業如挖隧道、安裝升降梯等,為開採資源所必須但不一定具備有形特徵之支出,列入礦產資源成本中。
(4)移除及復原成本:
企業若於結束開採後,依法令或契約規定必須將土地等資產回復至開採前之狀態,因此而發生的成本應計入折耗基礎。
結束開採後若有殘值,應自折耗基礎中扣除。
自行探勘開發取得之成本
⭐⭐⭐
(一)取得成本
(二)探勘評估成本(全部成本法/探勘成功法)
(三)開發成本
(四)移除及復原成本
📃三、持有與處分之處理 📌
隨著礦產資源的開採,蘊藏量逐漸減少,應將其成本或折耗基礎依合理且有系統的方式攤銷,轉列為”折耗費用”。

✏礦產資源持有期間,若估計蘊藏量有變動:
採不朔及既往方式處理,礦產資源帳面金額按新估計之蘊藏量重新計算單位之折耗成本,並依此計算往後每年之折耗費用。
✏礦產資源開採時所需機具設備、房屋等資產處理:
應依其性質列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比照其方式處理。
⭐若此等設備在開採完畢後移至他處使用,則可依其估計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若設備無法拆遷到他處使用,則須在估計開採年限與估計耐用年限二者間,取其較短者作為計提折舊之估計年限。
✏礦產資源開採時之各類費用:
像是設備折舊之費用、雇用工人的薪資、其他雜項及折耗費用,均將成為已開採之礦產資源成本。
此等成本應先累積紀錄於存貨帳戶,等礦產資源出售時再予轉列為銷貨成本。

提列折耗程序
⭐⭐⭐
(一)決定礦產資源成本或折耗基礎
(二)估計礦產資源蘊藏量
(三)計算單位折耗成本及每年折耗費用
(四)作提列折耗分錄
🗞第二卷軸:生物資產

生物資產是指具有生命的動物或植物,如牲畜、林木、小麥等。而生物資產的收成品稱為”農產品”。
生物資產常因成長、退化、生產及繁殖的生物轉化過程,使其品質或數量發生改變。
📃一、原始衡量 📌
以”公允價值”減去”出售成本”衡量(稱淨公允價值)。
自生物資產收成之農產品,應以收成時點之淨公允價值衡量。
果樹、林木等生產性植物,比照不動產、產房及設備以成本為其原始衡量。
原始認列生物資產時可能產生損失,亦可能產生利益,應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

生物資產原始衡量:
⭐⭐⭐
以淨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減去出售成本)。
實際成本與入帳成本的差額應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
生產性植物,比照不動產、產房及設備以成本為其原始衡量。
📃二、後續衡量與處分
(一)後續支出之處理
⭐若生物資產依淨公允價值衡量,則生產及收成之生物資產成本可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或增加資產之帳面金額。
⭐若生物資產依成本衡量,則生產及收成之生物資產成本應於發生時增加資產之帳面金額。
(二)期末評價
⭐若原始認列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後續應於各報導期間結束日依當時之淨公允價值重新評價。
淨公允價值變動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
⭐若原始認列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後續應以成本減去所有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評價。
⭐農產品於原始認列後,即列於存貨項下,期末以成本與淨變現值孰低法評價。
(三)處分
生物資產處分時,應予除列。處分生物資產產生之利益及損失,應為淨處分對價與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應將該利益及損失於處分期間認列為損益。
生物資產後續衡量:
⭐⭐⭐
(一)若原始認列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後續應於各報導期間結束日依當時之淨公允價值重新評價。
(二)若原始認列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後續應以成本減去所有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評價。
(三)農產品於原始認列後,即列於存貨項下,故會計處理等同存貨。
📃三、報表之表達

生物資產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收成期短於十二個月之生物資產分類為”流動資產”。
農產品列為流動資產之”存貨”項下。
🗞第三卷軸:無形資產之性質與分類

無形資產?是指看不見的資產嗎?看不見的東西能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嗎?
當然,像是著作權、專利權都是沒有實際形體,卻能為公司帶來實際經濟效益的資產哦,還有一個更抽象的稱作”商譽”,後面再來慢慢解說。
📃一、無形資產之特性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所擁有,且可為企業帶來長期利益而不具實際形體之非貨幣性資產,通常為一種權利或競爭上的優勢。
其具有以下特質:
(一)未來經濟效益不確定性極高,效益期限較難估計。
(二)價值常受競爭狀況影響而有巨幅波動。
(三)有些無形資產僅對某特定企業有價值。

無形資產特性:
⭐⭐⭐
(一)未來經濟效益不確定性極高,效益期限較難估計。
(二)價值常受競爭狀況影響而有巨幅波動。
(三)有些無形資產僅對某特定企業有價值。
📃二、無形資產之分類
取得方式的不同,會影響入帳成本的決定,而是否可辨認及耐用年限是否有限,則會影響持有期間的處理。
(一)依可辨認性
(1)有些資產可與企業其他資產分離而獨立辨認,如:專利權、商標權。
(2)有些則必須與企業其他資產結合始有價值,故無法獨立辨認,如:商譽。
商譽被認為是最”無形”的無形資產。一個企業若因服務良好、品質較佳或價格公道等因素而獲得好口碑,一般認為該企業即有商譽存在。
會計上認為,一個企業之預期盈餘若能超過正常水準而有超額盈餘,該企業即有商譽。
商譽依附企業整體而存在,脫離企業則商譽無價值可言。
(二)依取得方式
(1)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
(2)企業合併所取得之無形資產
(3)政府補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
(4)資產交換所取得之無形資產
(5)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
✏有些無形資產可內部自行發展亦可自外部購入,如:專利權、商標權等。
✏至於”商譽”必須自外部購入者使得入帳,內部自行發展之商譽其價值無法客觀決定,顧不得入帳。
(三)依預期效益期間
(1)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
因經濟因素或合約、法律之限制而僅具有限之效益期間,如:專利權、版權等。
(2)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
這類無形資產中,有些可為企業提供”無限期之經濟效益”,如:可無限次展期之商標權。
另外有些則”效益期間難於確定”,如:商譽。

無形資產分類:
⭐⭐⭐
(一)可辨認性
(1)可獨立辨認
(2)不可獨立辨認
(二)取得方式
(1)單獨取得
(2)企業合併所取得
(3)政府補助所取得
(4)資產交換所取得
(5)內部產生
(三)預期效益期間
(1)有限耐用年限
(2)非確定耐用年限
🗞第四卷軸:可辨認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

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方式較為特別,光是取得成本的決定就要分成好幾種……
當然,在攤銷方面還要考慮耐用年限問題,畢竟無形資產是較為抽象的資產。
📃一、取得成本之決定

與無形資產相關的支出,必需可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且金額能可靠衡量,始能認列其成本。
(一)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
成本包括:購買價格及為使該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前之直接可歸屬成本。
已達可供使用狀態後,相關支出不應再列為該無形資產之成本。
(二)企業合併所取得之無形資產
收購公司應以其”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為其成本。
✏企業合併時所支付之對價,若高於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則其間之差額即是為取得對方商譽而付出之代價,商譽只有在此情況下才有入帳之可能。此差額即為其原始認列之金額。
(三)政府補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
企業經由政府補助以優惠價格或免費之方式授予之無形資產,例如廣播電台執照、電視頻道、輸入許可證或配額等。
通常以公允價值為其成本,並適當期間認列為政府補助收入。
(四)資產交換所取得之無形資產
原則上以”公允價值”認列為其成本。
但若交換交易缺乏商業實質,或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之公允價值均無法可靠衡量,則應以”換出資產之帳面金額”為準決定換入之無形資產成本。
(五)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
若無形資產是由企業內部自行發展,則其成本之認定將較為複雜。
(1)無法個別辨認之無形資產
如”‘商譽”,自行發展之所有相關支出均應列為費用不予資本化。
(2)可個別辨認之無形資產
通常對於可個別辨認無形資產在研究階段之支出應於發生時認列為”研究發展費用”,發展階段之支出若已達技術可行性且符合特定條件則應列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成本決定分類依據:
⭐⭐⭐
(一)外部取得
(1)單獨取得
(2)企業合併取得
(3)政府補助取得
(4)資產交換取得
(二)內部產生
(1)無法個別辨認
(2)可個別辨認
📃二、持有期間之處理

(一)成本之攤銷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成本不得攤銷。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其成本則應於效益期間有系統地分攤。
(1)估計耐用年限
估計耐用年限時,除考慮經濟因素外,亦應遵守法令或契約所規定之最長效益期限。
若其合約或其他法定權利期間可展期者,僅於有證據證明無須支付重大展期成本時,其耐用年限始應包含該展期期間。
(2)決定可攤銷金額
指無形資產之成本減去殘值後之餘額,除少數例外情況,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應視為零。
(3)選擇攤銷方法
攤銷方法包括”直線法”及”生產數量法”等。若該型態無法可靠決定時,應採用”直線法”。

(二)減損與估計變動
企業因擁有無形資產而產生經營上的優勢,但此優勢可能會因為科技的進步、產品供需及競爭情勢之改變等因素而降低或不再存在。
✏對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而言,企業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評估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攤銷方法及殘值,凡有變動均依照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企業應於每個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無形資產價值是否有減損之可能,若無形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應認列減損損失,沖銷無形資產帳面金額。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進行減損測試,若確定有減損發生,應沖銷帳面金額並認列損失。若後續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時,應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應進行減損測試。
(三)後續支出之處理
無形資產通常較少增添或重置之情況,多數後續支出可能因僅能維持現有無形資產之預期未來經濟效益,而不符合資本化之條件。
極少情況下,後續支出若能證明可產生可明確辨認之未來經濟效益,則該項支出應予資本化認列為無形資產帳面金額之增加,但資本化之金額不得超過該經濟效益。
構成無形資產之部分如有重置,應將重置成本認列為無形資產帳面金額之增加,同時除列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
(四)重估價
處理方式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相同。
無形資產攤銷
⭐⭐⭐
(一)評估耐用年限:有限耐用年限
(1)決定攤銷金額、攤銷期間
(2)選擇攤銷方法
(3)計算攤銷費用
(4)財務年度結束日評估殘值、攤銷期間及方法
(二)評估耐用年限:非確定耐用年限
(1)不得攤銷
(2)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耐用年限是否仍為非確定
(三)與原評估不同時,以”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三、無形資產之處分
無形資產處分時應將其帳面金額轉銷,帳面金額與處分所得之差額認列為處分損益,其處理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完全相同。
🗂統整 ☝
礦產資源-礦產資源性質與會計處理流程
礦產資源特性:
(一)蘊藏量隨開採而減少
(二)成本分攤為”折耗”
(三)開採設備需考慮”礦產資源預計開採期間之長短”
★★★
礦產資源-成本或折耗基礎之決定
自行探勘開發取得之成本
(一)取得成本
(二)探勘評估成本(全部成本法/探勘成功法)
(三)開發成本
(四)移除及復原成本
★★★
礦產資源-持有與處分之處理
提列折耗程序
(一)決定礦產資源成本或折耗基礎
(二)估計礦產資源蘊藏量
(三)計算單位折耗成本及每年折耗費用
(四)作提列折耗分錄
★★★
生物資產-原始衡量
生物資產原始衡量:
以淨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減去出售成本)。
實際成本與入帳成本的差額應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
生產性植物,比照不動產、產房及設備以成本為其原始衡量。
★★★
生物資產-後續衡量與處分
生物資產後續衡量:
(一)若原始認列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後續應於各報導期間結束日依當時之淨公允價值重新評價。
(二)若原始認列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後續應以成本減去所有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評價。
(三)農產品於原始認列後,即列於存貨項下,故會計處理等同存貨。
★★★
無形資產之性質與分類-無形資產之特性
(一)未來經濟效益不確定性極高,效益期限較難估計。
(二)價值常受競爭狀況影響而有巨幅波動。
(三)有些無形資產僅對某特定企業有價值。
★★★
無形資產之性質與分類-無形資產之分類
無形資產分類:
(一)可辨認性
(1)可獨立辨認
(2)不可獨立辨認
(二)取得方式
(1)單獨取得
(2)企業合併所取得
(3)政府補助所取得
(4)資產交換所取得
(5)內部產生
(三)預期效益期間
(1)有限耐用年限
(2)非確定耐用年限
★★★
可辨認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取得成本之決定
無形資產成本決定分類依據:
(一)外部取得
(1)單獨取得
(2)企業合併取得
(3)政府補助取得
(4)資產交換取得
(二)內部產生
(1)無法個別辨認
(2)可個別辨認
★★★
可辨認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持有期間之處理
無形資產攤銷
(一)評估耐用年限:有限耐用年限
(1)決定攤銷金額、攤銷期間
(2)選擇攤銷方法
(3)計算攤銷費用
(4)財務年度結束日評估殘值、攤銷期間及方法
(二)評估耐用年限:非確定耐用年限
(1)不得攤銷
(2)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耐用年限是否仍為非確定
(三)與原評估不同時,以”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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